域上和美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

2017-02-20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下文简称为《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文化自信是更基本、更深层,更持久的力量。中华文化独一无二的理念、智慧、气度、神韵,增添了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内心深处的自信和自豪。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现就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提出《意见》。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沉的精神追求,代表着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的丰厚滋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植根的文化沃土,是当代中国发展的突出优势。总体目标到2025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体系基本形成,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显著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的根基更为坚实,中华文化的国际影响力明显提升。


让优秀传统文化真正实现活起来、传下去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习总书记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其中包含了传承弘扬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明确了指导思想、方针原则、目标任务,为制定意见提供了理论指导和重要遵循。


坚持五项基本原则,坚持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使中华民族最基本的文化基因与当代文化相适应、与现代社会相协调。坚持“两创”方针,关键是把握处理好继承和创新的关系,处理好传统文化与当今时代的关系。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秉持客观、科学、礼敬的态度,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扬弃继承、转化创新。不复古泥古、不简单否定、断赋予新的时代内涵和现代表达形式。不断补充、拓展、完善,使之成为有利于解决现实问题的文化,有利于助推社会发展的文化,有利于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文化。


《意见》从核心思想理念、中华传统美德、中华人文精神三个方面,对传统文化进行梳理,萃取精华,提炼符合当今时代的思想观点,并作出当代性的阐释。《意见》指出,要大力弘扬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等核心思想理念。大力弘扬自强不息、敬业乐群、扶危济困、见义勇为、孝老爱亲等中华传统美德,大力弘扬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鼓励人们向上向善的思想文化内容。


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立足于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同时指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发展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的丰厚滋养,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实践之需。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要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指导下,结合时代实践特点,科学地传承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抵制历史文化虚无主义,抵制复古主义。


把握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借鉴吸收外来优秀文化的关系。《意见》强调坚持交流互鉴、开放包容。以我为主、为我所用,取长补短、择善而从,既不简单拿来也不盲目排外,吸收借鉴国外优秀文明成果,积极参与世界文化的对话交流,不断丰富和发展中华文化。也就是说,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不忘本来、吸收外来、面向未来。


优秀传统文化只有全方位融入国民教育各个领域、各个环节,与人民生产生活深度融合,才能有长久生命力,真正实现活起来、传下去。为此,《意见》强调把优秀传统文化贯穿国民教育始终、滋养文艺创作、融入生产生活,并提出了一系列相关重点任务和措施:如构建中华文化课程和教材体系,加强国民礼仪教育,推进戏曲、书法、高雅艺术、传统体育等进校园。实施传统戏曲振兴工程、中国经典民间故事动漫创作工程、中华老字号保护发展工程,中国传统节日振兴工程。将传统文化标志性元素纳入城镇化建设、城市规划设计,城市公共空间。加强对传统历法、节气、生肖和饮食、医药等的研究阐释,活态利用。实施中华节庆礼仪服装服饰计划,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传统体育,培育符合现代人需求的传统休闲文化,支持中华医药、中华烹饪、中华武术、中华典籍、中国文物、中国园林、中国节日等代表性项目走出去,积极宣传推介戏曲、民乐、书法、国画等。通过这些有力措施,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涵更好更多地融入生产生活各方面,转化为不可或缺的日常组成部分,形成人人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动局面,在全社会形成参与守护、传播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良好环境。  

 

 (摘选自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