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01
国务院办公厅采取有力措施 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

8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意见》提出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政策措施:一是推出消费惠民措施,继续推动国有景区更大范围、更大力度降价;二是提高消费便捷程度,鼓励把文化消费嵌入各类消费场所,提升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宽带移动网络覆盖水平,到2022年实现互联网售票和4G/5G网络覆盖;三是提升入境旅游环境,鼓励各地开发推介一批适应外国游客需求的旅游线路、目的地、旅游演艺及特色商品;四是推进消费试点示范,到2022年建设30个示范城市、100个试点城市,形成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示范体系;五是着力丰富产品供给,鼓励打造中小型、主题性、特色类的旅游演艺产品,到2022年培育30个以上旅游演艺精品项目,推动星级旅游民宿品牌化发展;六是推动景区提质扩容,在全国确定一批重点景区作为推动提质扩容的重点进行打造、升级;七是发展假日和夜间经济,推动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建设一批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八是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发展基于5G、超高清、增强现实、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技术的新一代沉浸式体验型文化和旅游消费内容等;九是加强市场监管执法,严厉打击文化和旅游市场中损害消费者权益、破坏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

 

《意见》的出台将促进国内文化和旅游消费设施更加完善、消费结构更加合理、消费环境更加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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